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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标准规定了焊割用铜及铜合金无缝管的产品分类、要求、试验方法、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和
贮存及质量证明书和合同(或订货单)等内容。
本标准适用于焊割、焊接行业用拉制的铜及铜合金无缝管(以下简称管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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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28—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
GB/T 230.1 金属材料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:试验方法
(A、B、C、D、E、F、G、H、K、N、T标尺)
GB/T 351 金属材料电阻系数测量方法
GB/T 2828.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:按接收质量限(AQL)
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
GB/T 5121(所有部分)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
GB/T 523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
GB/T 8888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、标志、运输和贮存
GB/T 10610 触针式仪器测量表面粗糙度的规则和方法
GB/T 26303.1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测方法 第1部分:管材
管材的牌号、状态、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管材的外轮廓形状示意图见图1。
style="width:1.71336in;height:1.76in" />
圆形
style="width:1.80005in;height:1.30658in" />
椭圆形
style="width:1.53337in;height:1.45332in" />
方形
style="width:1.71997in;height:1.44012in" />
六边形
图 1 管材的外轮廓形状示意图
GB/T 27672—2011
表 1 牌号、状态和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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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、牌号、状态、规格的顺序表示。标记示例如下:
示 例 1: 用QCrl 制造的、固溶+冷加工+沉淀硬化态(TH04)、
外径为6 mm、内 径 为 1 mm 的管材标记为:
焊割用圆形铜管 QCr1TH04 6×+1 GB/T 27672—2011
示例2: 用 T2 制造的、硬态(H04)、 长轴为7.85 mm、短轴为7.62
mm、内径为1.4 mm 的管材标记为:
焊割用椭圆铜管T2H04 47.85/7.62×φ1.4 GB/T 27672—2011
示 例 3: 用T2 制造的、硬态(Y)、 六边形对边距为8
mm、内径为1 . 6mm 管材标记为:
焊割用六边形铜管 T2 Y 8×φ1.6 GB/T 27672—2011
示 例 4: 用QCr1-0.15
制造的、固溶+冷加工+沉淀硬化态(TH04)、 方形对边距为7.4 mm、内径为1 . 6
mm, 尺寸精
度为高精级管材标记为:
焊割用方形铜管 QCr1-0.15 TH04 高 7.4×+1.6 GB/T 27672—2011
QCr1-0.15、QZr0.15 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2的规定,其他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
GB/T 5231标准
中相应牌号的规定。
4.2.1 管材的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4.2.2 管材的内径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4.2.3 管材的定尺长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管材的不定尺长度范围为400 mm~4000
mm,管材倍尺长度应在不定尺范围内,倍尺长度应加入
锯切量,每一锯切量为5 mm。
管材端部应锯切平整,允许有轻微的毛刺,管材切斜应不大于2 mm。
4.2.4 管 材 的 同 心 度 应 符 合 表 6 的 规 定 。
GB/T 27672—2011
表 2 QCr1-0.15、QZr0.15 的化学成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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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3 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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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4 内径尺寸及允许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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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 5 管材的定尺长度及允许偏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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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7672—2011
表 6 管材的同心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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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管材的导电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4.5.1
管材的外表面应光滑、清洁,不应有分层、针孔、裂纹、起皮、气泡、粗拉道和夹杂等影响使用的
缺陷。
4.5.2
管材外表面允许有轻微的、局部的细划纹、凹坑、压入物和斑点等缺陷。外表面有轻微的矫直和
车削痕迹、环状痕迹、氧化色、发暗、水迹、油迹不作报废依据。
4.5.3
管材的内表面应光滑、清洁、无油污、铜屑、粗拉道等影响使用的缺陷。管材的内表面粗糙度应
符合表8的规定。
4.5.4
如对管材的内外表面质量有特殊要求(如酸洗、除油等),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,并在合同中
注明。
表 7 管材的室温力学性能和电性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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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/T 27672—2011
表 8 管材内表面粗糙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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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材的化学成分仲裁分析方法按 GB/T 5121 的规定进行,超出GB/T
5121分析范围之外的元素
由供需双方协商。
管材的同心度应用相应精度的测量工具进行检测,其他外形尺寸测量方法按
GB/T 26303.1 的规
定进行。
5.3.1 管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方法按GB/T 228的规定进行,试样编号 S8。
5.3.2 管材的洛氏硬度试验方法按GB/T 230.1 的规定进行。
管材的电性能检验方法按GB/T 351 的规定进行。
5.5.1 管材的外表面质量用目视进行检验。
5.5.2 管材的内表面粗糙度检验方法按GB/T 10610 的规定进行。
6.1.1
管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,保证管材质量符合本标准或合同(或订货单)的规定,并填写质量证
明书。
6.1.2
需方应对收到的管材按本标准或合同(或订货单)的规定进行检验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
(或订货单)的规定不符时,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,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。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
的异议,应在收到管材之日起30天内提出,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,应在收到管材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。
如需仲裁,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。
GB/T 27672—2011
管材应成批提交验收,每批应由同一牌号、状态和规格的产品组成。每批重量应不大于1000
kg。
每批管材应进行化学成分、外形尺寸(不包括同心度)、力学性能、电性能和表面质量(不包括内表面
粗糙度)的检验。用户有要求时,还应进行同心度和内表面粗糙度的检验。
管材的取样应符合表9的规定。
表 9 取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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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.1 化学成分不合格时,判该批管材不合格。
6.5.2
管材的外形尺寸和表面质量不合格时,按根判不合格。每批中不合格件数超出接收质量限时判
该批不合格,或由供方逐根检验,合格者交货。
6.5.3
当力学性能、电性能的试验结果中有试样不合格时,应从该批管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
重复试验,重复试验结果全部合格,则判整批管材合格。若重复试验结果仍有试样不合格,则判该批管
材不合格,或由供方逐根检验,合格者交货。
7 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及质量证明书
管材的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/T 8888 的规定。
订购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(或订货单)内应包括下列内容:
a) 产品名称;
b) 牌号;
GB/T 27672—2011
c) 状态;
d) 规格;
e) 尺寸及允许偏差(有高精级或同心度要求时);
f) 内表面粗糙度(有要求时);
g) 重量或根数;
h) 本标准编号;
i) 其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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